報导称,苹果公司5日奉告供给商,中國大陸海關已起头严酷履行一项持久以来的划定——由台灣制造的零部件原產地必需标注為“中國台灣”(Taiwan, China)或“中國台北”(Chinese Taipei)。按照動静人士的说法,在任何入口申報单、文件或包装箱上利用“台灣制造”(Made in Taiwan)的表述均可能致使中國大陸海關截留和查抄貨品。一名動静人士说,违背這一划定的罚款最高可达4000元人民币,最坏的环境是貨品被拒收。
2020年4月,海内社交媒體又传出動静称,“深圳產生几笔原產地為台灣的貨品,打印标签為‘made in Taiwan’,被请求删单,退回台灣,從新發貨”。察看者網曾就此求证深圳海關,對方事情职員夸大,按照海關总署的划定,“對收支口貨品及其包装上带有违背一其中國原则内容的,不得收支口”。只标明 “Taiwan”没有表現“China”通常為不克不及够入口或出口的,此项划定自1999年实施至今從未扭转。